为建立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解决涉外商事纠纷的合作衔接模式,充分发挥贸促会商事调解机构专业化、国际化、网络化的优势,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近日,中国贸促会浙江调解中心衢州办事处与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友好协商,签订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解决涉外商事纠纷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浙江调解中心衢州办事处将在遵循自愿、合法、有利于化解涉外商事纠纷的原则上,接受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派、委托或邀请,对涉外商事争议、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商事争议、其他适合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商事争议进行调解。同时,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鼓励、引导和支持当事人选择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浙江调解中心衢州办事处将利用贸促会在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及区域化解纠纷的优势,专业、快捷、经济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