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化工类贸易投资壁垒信息
为及时通报信息,加强风险提示,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特编辑《国外贸易投资壁垒信息月报》,将其主要贸易伙伴已出台或拟发布的贸易投资壁垒信息按月进行汇总摘要。衢州市化工产品对外贸易预警办公室特整理化工类相关信息摘编如下:
(一)乌克兰用进口环节税代替进口关税附加税
乌克兰政府决定,在必要情况下,拟征收额外进口环节税,以调节收支不平衡问题。征收额外进口环节税的商品清单、征收幅度和征收程序,减让时间表和进口税的取消,由政府单独执行。征收进口环节税不区分进口商品来源地,不上缴国库,收入纳入国家稳定基金。目前,该法律草案待议会批准通过。
(二)沙特阿拉伯海关发布原产国标识新规定
近日,沙特阿拉伯海关发布通知,要求所有销往该国的产品必须以标刻或贴纸等无法移除的方式注明原产国,外包装盒/纸箱必须印刷注明原产国。货物抵达后未标示原产国的,不得再进行补标示,直接退港,不再另行通知,且费用由托运人/承销人负担。该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适用于所有抵达吉达、达曼、利雅德的货物。
(三)伊朗禁止进口国内能生产的同类产品
4月,伊朗矿产工业部部长莫赫拉比安宣布,经保护国内生产特别工作小组研究,申请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和材料如国内也能生产,政府部门将不予批准,以保护国内产业。
(四)欧盟关于富马酸二甲酯的最新规定
3月17日,欧委会发布关于富马酸二甲酯的规定(编号:C<2009>1723),具体内容如下:(1)2009年5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要保证所有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不得销售,或在市场上出现;(2)2009年5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要保证将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下架,将已经销售的产品从消费者手中收回,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消费者上述产品可能产生的危害;(3)欧盟成员国应立即向欧委会通报其所采取的措施;(4)该规定的有效期截至2010年3月15日。
(五)欧盟生态标签规定在纺织品中禁用十溴二苯醚
近日,欧盟生态标签标准修订案规定在纺织品和床垫中禁用溴化阻燃剂十溴二苯醚和邻苯二甲酸盐,并删除了现行标准中关于鞋类产品中禁用PVC(聚氯乙烯)的内容。纺织品和床垫的新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生效,鞋类的新标准将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六)欧盟修订REACH法规
3月26日,欧盟宣布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该附件列出了所有限制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的危险化学物质和混合物。该修正案将于2009年7月生效。
(七)印度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碱征收20%的保护关税
4月20日,印度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碱征收20%的临时特别保障措施税,以保护国内生产企业。该措施有效期为200天。
(八)叙利亚规定部分中国产品可以有条件地不受原产地限制
叙利亚经济和贸易部长发布了关于执行“2009年1月28日第212号关于规定进口中国产品必须全部直接原产于中国的法令”的例外情况的决定。叙经济和贸易部长向大马士革和各省经贸局、海关总局和各自由贸易区总公司发出通知,规定:叙利亚各国有企业进口的产品,包括各石油公司直接照单支付的进口产品;经内阁总理同意进口的、给予叙各国有部门的赠品;以及不同情况下临时进口的产品,不受212号法令的限制。该决定还规定:农作物种子、各种维他命以及生产兽药所需的原料药,在增加了附加价格或经过第三国进行价格分析并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其价格合理的情况下,可作为212号法令的例外执行。
(九)乌克兰取消增加13%的临时进口关税的规定
据乌克兰媒体3月19日的报道,乌克兰部长会议通过决定,取消了3月6日生效的关于增加13%的临时进口关税的规定,但汽车和电冰箱除外。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10天后生效。
(十)俄罗斯拟于今年4月1日起下调原油出口关税
为及时应对经济危机背景下国际能源市场的新形势、新变化,确保本国石油行业持续发展,俄罗斯财政部计划从4月1日起,将原油出口关税从目前的115.3美元/吨进一步下调至110美元/吨,较去年8~9月份的出口关税峰值累计下调385.9美元/吨。
(十一)欧盟出台化妆品新指令修订
2月5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了欧委会指令(2009/6/EC),对第76/768/EEC号化妆品指令作出修订,禁止使用2种物质(其中1种只允许微量存在),并允许使用3种物质。所有欧盟成员国应于2009年8月5日或之前将第2009/6/EC号欧委会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指令的条文于2009年11月5日起实施。新化妆品指令允许化妆品含有不超过0.1%微量的二甘醇;禁止含有维生素K1;允许化妆品含有甲苯的最高允许浓度为指甲产品含量的25%,但产品必须附有警告标签,说明产品必须存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及应只供成人使用。
(十二)印度可能对我铝制品等启动紧急进口限制措施
据悉,印度铝业协会以中国铝制品对印度国内行业造成沉重打击为由,向印度政府提出对我铝制品实施紧急进口限制措施的申请,并加紧磋商对自华进口激增的化学制品及贱金属第12、13类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方案。实施进口紧急限制措施的对象为包装行业广泛使用的铝箔及汽车、建筑业不可或缺的铝板。拟加征的关税分别为22%和35%,加征期限为200天。
(十三)欧盟禁止在农药中使用22种有毒物质
欧盟拟从2009年起禁止使用22种有毒物质制造农药,包括8种除莠剂成分、11种杀真菌剂成分,以及3种杀虫剂成分,涉及杀草强、典苯腈、得杀草、异菌脲、灭特座及噻虫啉等。截至目前,欧盟市场已禁止销售472种农药。
2009年3月WTO主要成员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
据从有关部门了解,2009年3月份,WTO主要成员共向WTO通报了259项技术性贸易措施,比2月份增加34.2%。其中,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175项,比2月份增加86.2 %;动植物卫生及检验检疫措施84项,比2月份下降15.2%。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和韩国共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80项,占3月份WTO各成员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总数的 30.9%。
现将与我国化工出口产品相关的主要通报摘要如下:
(一)《修订关于限制销售和使用灯油和烤架打火机液体的理事会指令76/769/EEC的附件I的委员会决议草案》(G/TBT/N/EEC/253)
该草案将对供应普通公众的,标示为R65或H304的灯油和烤架打火机液体的销售强制执行某些标签和包装要求。该草案将不迟于2010年12月生效。
(二)《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肥料的法规(EC) No 2003/2003,使其附件I、III、IV和V适应技术进步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TBT/N/EEC/255)
该草案一是允许硫酸镁与微量营养素肥料结合使用,并且将硫酸镁或氧化镁添加到磷矿粉肥中;二是阐明了附件III中关于控制硝酸铵肥料高含氮量的通用措辞;三是采用一套欧洲标准取代附件IV中现行的分析方法;四是延长经认可的实验室获得授权的最终期限。该草案拟于2009年8月批准,2009年9月生效。
(三)《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氮作为一种活性物质包括在其附件I中的委员会指令草案》(G/TBT/N/EEC/256)
该草案将氮包括在欧洲共同体活性物质的肯定列表中,该物质可以在生物农药产品中使用。该草案拟于2009年6月底批准,2011年9月1日生效。
(四)《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杀鼠迷作为一种活性物质包括在其附件I中的委员会指令草案》(G/TBT/N/ EEC/257)
该草案将杀鼠迷包括在欧洲共同体活性物质的肯定列表中,该物质可以在生物农药产品中使用。该草案拟于2009年6月底批准,2011年7月1日生效。
(五)《2009年3月17日的委员会决议,要求各成员国确保含有生物农药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不得投放市场》(G/TBT/N/EEC/258)
欧盟临时性决议要求各成员国确保消费品不包含未经授权的生物农药富马酸二甲酯(DMF)。该决议将迅速正式通过。
(六)《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妆品法规的提案》(G/TBT/N/EEC/186)
欧盟将把原“化妆品指令” 76/768/EEC及其55个修订编成法典,并对化妆品安全评估和通报要求做出重要改变。原指令中关于禁止和逐步淘汰动物实验的规定没有变化。
(七)《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EC) No 1907/2006(REACH)的附件XVII的委员会法规草案》(G/TBT/N/EEC/259)
该法规草案修订了REACH法规的附件XVII,此附件列出了所有限制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的危险化学物质和混合物。该修订将已经根据指令76/769/EEC采用的限制编入REACH法规的附件XVII中,指令76/769/EEC将于2009年6月1日由REACH法规撤销。该法规草案拟于2009年6月批准,2009年7月生效。
(八)《关于不将三唑锡、三环锡和噻苯隆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这些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G/TBT/N/EEC/187)
该草案规定了三唑锡、三环锡和噻苯隆将不被包括在欧盟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撤回对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该决议草案对相关物质的最大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