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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氢站在哪建、怎么建、谁来管?成都重磅官宣!

发布者:氢燃料电池论坛   时间:2021-03-29   来源:   点击:857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之下

能源结构亟待调整

氢能应用前景渐次展开

日前,成都市经信局等八部门

联合发布了

《成都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下载全文)

旨在“加快推动加氢站建设

规范加氢站审批及运营管理工作

保障加氢站安全运行

促进氢能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加氢站,包括独立加氢站、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的规划、审批、设计、施工、验收,以及加氢站运营与安全管理等。其中涉及到合建站,是指与汽车加油站或者加气站、充电桩等合并建设的加氢站。


值得一提的是

成都氢能已形成“制备—存储—运输—加注—应用”完整产业链条,其中包括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60余家,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在燃料电池膜电极及电堆、高压储氢瓶、氢气压缩机、加氢系统等装备领域具有国内领先优势,车载储氢瓶研制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





尤其是,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初具规模,截至2020年底,成都市推广燃料电池汽车220辆,累计安全运营超730万公里、单车最高运行里程超13万公里,是全国第四个实现百台以上规模燃料电池公交车商业运营的城市,也是西南地区首个开展燃料电池物流车示范的城市。


okok加氢站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是成都提升氢能产业发展能级的重要举措



在哪建?

原则上应选址商业服务业用地


《管理办法特别对选址进行了要求。


用于对外经营的加氢站,原则上应选址商业服务业用地。在符合全市氢能产业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在核心产业功能区、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场地,可使用工业、仓储用地等地块建设企业自用的加氢站,并依法办理加氢站立项、规划许可、市场监管、安全设施“三同时”、环保等相关手续。


同时,成都还支持将加氢站纳入成都市特许经营权目录管理,在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前提下,由站点所在区(市)县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探索


根据产业配套、示范推广等需要,可在符合成都加氢站布局规划的发展核心区,适度有序选址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


加氢站的新建、改建、扩建须由业主方向所在区(市)县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



怎么建?

用地审批—立项审批规划审批建设审批竣工验收安全运营


《管理办法将加氢站建设涉及的用地审批、立项审批、规划审批、建设审批、竣工验收各环节的负责部门及主要流程进行了梳理和明确。如:用地审批,对于新建加氢站及需要扩大用地面积的合建站,须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供地。


《管理办法》还对加氢站运营及安全管理涉及的经营证照、氢气质量、加注要求和范围、数据维护、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加氢站必须建立车用氢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氢操作前,须查验《车用氢气瓶使用登记证》,不得为无《车用氢气瓶使用登记证》、车用氢气瓶超过检验期限、定期检验不合格或报废的车辆加氢。

此外,加氢站运营方须建立运行档案,实时记录运行、维护、检验、监控、故障、人员资质、当日氢气挂牌价等数据信息。主要设备运行数据、卸车记录、挂牌价格等应保存1年以上,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加氢区、卸氢区等主要区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90天。

加氢站内管理、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国家明确加氢站作业人员工种前,暂以特种设备相关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作为上岗证等。谁来管?

多部门协同推进并指导区(市)县具体实施


《管理办法的一大特色,是明晰了加氢站建设审批过程中,各有关部门所承担的职责。据悉,成都此举是为简化完善相应流程,确保不互为前置,有序实现同步并联办理。其中:


经信部门


负责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实施加氢站行业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


责加氢站立项审批(备案)等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


负责依法办理供地审批以及建筑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协助加氢站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等工作。


水务部门


负责加氢站项目取水许可、排水许可审批以及取排水过程监管等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特种设备检验、使用登记、使用安全等监督管理,以及协助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接收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等工作。


人防部门


负责加氢站建设项目人防审批等工作。


城管部门

负责城市管理区域内加氢站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的违法建设、在建工地违法建设、违法户外广告等行政执法工作。


此外,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住建部门、文旅部门等按照职能职责协同推进,并指导区(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立项、规划、审批、验收、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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