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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我国将启动全国性碳市场

发布者:化工环保   时间:2021-02-01   来源:   点击:850
           我国从2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开始施行,全国性碳市场将正式开启。2021年伊始,全球碳市场也是好消息不断,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启动第四交易阶段,欧盟碳价随即再创历史新高。

业界普遍认为,受这些利好因素的推动,2021年全球碳市场或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


中国碳市场全面开启

1月1日,中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首个履约周期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1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为新形势下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指出,全国碳市场的启动既是我国碳市场建设的阶段性进展,也是近一段时间我国在减排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前,我国已在多地开展了碳排放交易的试点,为开启全国性的碳市场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邹骥表示,“对于碳市场管理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始终在向前推进。这次《管理办法》的发布,可看作我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一方面,《管理办法》的出台令碳排放交易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虽然现在《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层级还不是此前所期待的更高或最高效力,但这是一个开端,为未来进行相关立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2011年以来,我国已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直辖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人民币。

邹骥强调,我国全国性碳市场的启动不仅利好国内减排的进一步推进,而且向国际社会释放了积极信号,为全球减排提供了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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